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并上报学部,《不良研究所 教师职务聘任条例》、《不良研究所 教师各级职务的学术业绩细则》、《不良研究所 教师职务聘任成果认定细则》现予印发,该条例自2015年1月1日实施。
不良研究所 学术委员会
2014年12月31日
上一篇:不良研究所 聘任委员会公告
下一篇: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