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不良研究所 本专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不良研究所 于近日完成了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工作,现将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月29日至4月2日,共5天,公示期间如对结果存有异议,请联系不良研究所 学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人:王赫谊,电话:85167062.
2016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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